2017年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招聘公告
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环境监测规划与计划报经批准后实施;制定全市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参与政府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与调查工作,建立环境监督网络制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定期为社会发布全市环境质量信息;负责全市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年龄要求详见《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见《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将报名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室。
报名地点: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随州市沿河大道168号,市环保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722)3312400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随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齐资格审查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真实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6至19日17:00。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关于学历的说明:《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3、关于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要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本公开招聘公告页下载。
(四)面试比例
此次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设笔试环节。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23日全天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
(二)面试内容与方法
根据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化验室实际操作熟练程度等。采取答辩和现场操作的方法进行,一是主考官固定提1—2个问题,答问时间5分钟;二是现场实际操作,时间30分钟。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人员于6月23日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集中。
2、6月23日8:10,面试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8:30面试正式开始。
3、考生按面试顺序依次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分数,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评委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再加面试(下同)。体检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州市人社局或随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随州市环境保护局0722-3310938
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0722-3312400
附件: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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