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公告
2017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湖北人民省检察院及派出院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共48人,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一)面试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考生可乘坐15、556、586、625、66、72、723、BRT1路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二)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
考生集中时间: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20,下午面试集中时间为下午12:20。
考生集中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楼6楼会议室(候考室)。
1、7月15日上午面试职位: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职位(2001052001001)、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2002002)、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2005001)。
2、7月15日下午面试职位: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2001052002001)、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2002003)、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2003001)、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2001052004001)、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2006001)。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个人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联系人:周 平 027-6788862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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