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宜昌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2017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我市公安机关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7月14日至16日公务员面试的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21日(星期五)在三峡大学大学生体育馆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月21日上午7:00前在三峡大学大学生体育馆集合点名,体能测评8:00正式开始(8:00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17-6499926。
附件: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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