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公安厅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度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17年度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17年7月21日。
2、测评地点: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10在湖北警官学院门口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上午7:30还未到达体能测评地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118。
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doc
湖北省公安厅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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