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江夏区选聘群团社工公告
2017年武汉市江夏区选聘群团社工公告发布,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7:00。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江夏区社保大楼二楼6号窗口)。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江夏区群团社工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基层群团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基层群团组织的人员配备、管理和使用,拟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群团工作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
2017年江夏区计划选聘群团社工68名。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江夏区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热心基层服务岗位,乐于做基层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7、报考区团委社工岗位的需具备开展群团工作,服务对应群体的工作能力;
8、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于2017年11月20日启动,11月底基本结束。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江夏区社保大楼二楼6号窗口)。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业水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五)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以发放面试通知单或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组织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区工会、团区委、区科协、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报名资格条件的第7条予以优先;若资格条件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市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八)聘用方式。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报名咨询电话:027-87952017。
武汉市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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