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年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武汉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大我市动物疫病防控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给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武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专业技术骨干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委2017年专项招聘岗位共1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病理实验室技术骨干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相关专业,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至少1篇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影响因子≥6;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且在畜牧兽医领域有较为系统的研究经历,有在国家级实验室从事病毒病理实验研究的工作经历,熟练操作电镜、活细胞双碟片共聚焦显微镜,双光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和小动物成像等精密仪器。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28日开始,在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wuhanagri.gov.cn/)上发布专项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查询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8日9:00- 12月3日17:00前,填写《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whnyrsc@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报考者姓名+报考+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12月4日9:00-17:00携带下列材料到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三楼327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匹配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流水、业绩证明、各类作品、著作,获奖材料、岗位条件所需的公开发表论文,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自荐信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打印。
5、近期2寸免冠登记彩照2张。
上述材料原件均须现场审核,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由我委备存。
(四)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虚假信息或无法提供匹配岗位条件资料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网上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专业水平考核和岗位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及专业知识,评分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专业水平考核和岗位能力测评成绩权重比例为6:4。
如报名人数少于2人,确定入围考察的考生最终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12月9日上午:专业水平考核
12月9日下午:岗位能力测评
(三)考核地点
市农委5楼一会议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四)面试考生的确定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通过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考核。若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按程序组织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个人主动放弃面试导致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未达1:3的,岗位可正常开考。
五、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照全市公开招聘体检考核工作要求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六、聘用管理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经武汉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wuhanagri.gov.cn/)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于开考前再次通知,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对《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27-65683221)。
3、本公告由武汉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