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工会聘用制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武汉轻工大学工会聘用制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工会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工作内容
1.负责工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协助负责工会文艺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3.做好岗位职责规定的其他工作;
4.做好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至2017年12月1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工会文艺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系统,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为人热情,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认真细致,服从安排;
4.全职在岗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22日(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程序
1.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8名进入面试程序,若不足8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若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数,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65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3.考察: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有放弃资格者或不合格者,学校可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后续应聘者。
5.公示、聘用: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后本科学历工资标准约4000元/月;
3.聘用期内缴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4.根据需要提供校内集体宿舍(需按学校规定缴纳租金)。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南门1号楼408。
邮 编:430023
联系人:王老师 027-83955806
E-mail:15313593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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