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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黄石市大冶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1-08 15:40:0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黄石市大冶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2018年1月12日下午5: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黄石市大冶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大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大冶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雇员1名,为审计(评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截止到2018年1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2018年1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于1月12日前登录大冶经济开发区(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http://gaoxinqu.hbdaye.gov.cn/),进入主页面右侧新闻栏目的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投递到指定邮箱(137449127@qq.com,邮件以添加附件形式上传,邮件主题格式为“张三——政府雇员报名”),报名表中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有误的,不予修改,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714—8765932,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3号1007室)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过发邮件提示,并打电话确认。邮件电话均未收到的即为初审不合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是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复审为现场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当场阅后退还);(2)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或专业技术部门审核盖章);(3)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的1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成立评委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察
  按照面试分数高低,岗位和入围考生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入围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入围考生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体检
  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五)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职位要求的,招聘方有权放弃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通过黄石大冶湖高新区网站发布。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劳动关系。
  2.政府雇员人事档案委托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保管,外地档案一律调入大冶。党团组织关系一同调入大冶。
  3.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4.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如本人愿意,可续聘。
  (二)聘期待遇
  雇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xls
  中共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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