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咸宁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咸宁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鄂南高级中学教师3名:高中英语、物理、体育教师各1名。
咸宁市温泉中学教师3名:初中语文、物理、化学教师各1名。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教师21名:小学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初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政治、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咸宁市实验小学教师14名:小学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5名,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13名:幼儿教师10名、体智能教师3名。
详见2018年咸宁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6日-3月9日,8:00--17:30。
(二)报名地点: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2018年咸宁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择与自身条件相匹配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18年咸宁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由报考人员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岗位匹配性负责,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四)确认缴费
报名时现场采集登记照及缴费。报名费用为 10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9日-3月20日到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 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类别:根据岗位特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类别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D类),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六、资格复审
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核入围人数1: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4月2日--4月4日;
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学历、专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笔试报名日期之前;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在校毕业生证明。
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入围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初中及小学教师、体智能教师岗位以讲课方式为主进行,高中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以说课方式为主进行。学科备课时间为40分钟。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岗位讲课(说课)时间 12分钟以内。
②体育、音乐、美术岗位讲课时间 7分钟以内,学科个人技能展示6分钟以内,合计面试时间13分钟以内。体育学科技能自选(有岗位侧重方向的按侧重方向进行展示),音乐学科进行演唱、乐器演奏或舞蹈表演,美术学科现场创作作品,创作形式不限。学科个人技能展示所需体育器材、乐器和材料、工具均由考生自带。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
③幼师岗位说课时间7分钟以内,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三选二)6分钟以内,合计面试时间13分钟以内。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④体智能教师岗位讲课时间7分钟,个人技能展示(体育必选,舞蹈、唱歌二选一,共两项)6分钟以内,合计面试时间13分钟以内。
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位考官的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
面试以咸宁市现行使用教材中某一课或某一章节的某个知识点为选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九、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两轮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
1.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学校因工作需要,经报市人社局备案,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咨询电话:
咸宁市教育局人事科:0715-8256527
附件:
咸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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