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办公室招聘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2018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办公室招聘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3日(以招聘公告时间为准)。报名地点: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办公室招聘4名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政府办公室委托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政办法制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区政办调研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区政办车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区政办农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西湖区径河街海景北区502-4-5)
联系人:吴经理孙紫月
电话:027-8308386883085200
具体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要求等有关事项详见招聘方案(附后)
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用工人员4名。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东办文〔2016〕20号)、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具体操作事项的通知》(东人社〔2016〕27号)文件精神,为严把人员入口关,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制定如下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区政办法制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区政办调研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
(三)区政办车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
(四)区政办农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法制科辅助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为法学类、调研科辅助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为中文类;车管科、农管科辅助工作人员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由区政府办公室委托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www.dxh.gov.cn)、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dxh.gov.cn)等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3日(以招聘公告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咨询电话:027-8308386883085200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有考生姓名、相片、报考岗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必备项)。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2。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用工单位岗位所需要求,一般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名的岗位的分数高低依次排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 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从其他岗位进行适当调剂。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同一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由晟捷人力资源公司以发放面试通知单及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由用工单位以及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有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
4、面试评分:实行5人考官组的,取5名考官的平均分。
5、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 : 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成绩。
(六)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以得分高低确定排名。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通知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认定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组织、人事、纪检工作的领导以及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