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仙桃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仙桃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专业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招录计划 |
仙桃市电视台 | 编辑记者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传播类、广播影视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财政学类、旅游管理类、电子商务类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工作2年及以上 | 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者优先 | 3 |
播音主持人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传播类、广播影视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从事电视播音主持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从事电视播音主持工作2年及以上 | 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格;取得播音员主持资格考试合格证者优先 | 2 | |
仙桃市广播电台 | 播音主持人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传播类、广播影视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英语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从事电台播音主持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从事电台播音主持工作2年及以上 | 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格;取得播音员主持资格考试合格证者优先 | 2 |
仙桃日报社 | 记者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传播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 | 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从事纸媒采编2年及以上 | 6 | |
仙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检验检测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中药制药专业、药物分析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 | 无色盲 | 2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日(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至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打印录入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者收取笔试考试报名费50元。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4、本次招聘考试的成绩查询、面试通知均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12333.com)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仙桃市广播电视台:仙桃市广播电视台政工科(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7号,广播电视中心六楼604室)
联 系 人:余利群
联系电话:0728-8206631
2、仙桃日报社:仙桃日报社办公室(仙桃市汉江路77号)
联 系 人:郑 恒
联系电话:0728-3319401
3、仙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仙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二楼人事部
联系人:李险峰
联系电话:13997995959
三、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1、为保证考试达到竞争择优之目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形成1:3的竞争比例进行笔试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在形成竞争比例的情况下进行笔试开考,并按竞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如未形成竞争比例取消该招聘计划。
2、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仙桃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此类考生请于笔试前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到仙桃市人社局事业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加分审核地址:仙桃市人社局办公大楼502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仙桃大道中段44号,联系方式:0728-3323315)。
“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仙桃市电视台、仙桃市广播电台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仙桃日报社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仙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50元面试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因各种原因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须达到面试考场平均分,达不到面试考场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公示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 0728—3323413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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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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