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武汉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汉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除特殊职位外),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报考武汉市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时间:2018年6月4日至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招录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二)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乡镇(街道)党委对考生的德才表现材料、《乡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等材料。
(六)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考生必须提交《考生承诺书》,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不能提交或提交的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资格。招录单位届时将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七)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与报名注册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三)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调剂。
(四)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将陆续发布我市考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单位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五)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附件:
中 共 武 汉 市 委 组 织 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汉 市 公 务 员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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