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2018年度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已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4日上午(星期三)在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小学运动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7月4日上午9:15前在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小学运动场集合点名,体能测评于上午9:30正式开始(上午9:15前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的要求,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4、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咨询,联系电话:0717-6730680。
附件:
宜昌市司法局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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