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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18-08-21 10:00:55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黄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黄石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本次事业单位拟面向各城区社区主职、社区“两委”成员专项公开招聘5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面向现任社区主职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主职任职3年及以上,或现任主职不满三年但“两委”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2.面向现任社区“两委”成员(不包括主职)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任社区“两委”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3.报考考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任职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需经街道(片区、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院网(http://www.hsrsksy.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11782;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城区人社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城区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2)
  (二)资格初审
  区人社局负责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及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由各城区人社部门另行通知)。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9日9:00起,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根据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岗位特点,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报考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为主客观综合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原则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由各城区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各城区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城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城区人社局另行通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存在同一考官组,但无同一面试题本的情况,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和面试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各城区人社局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发布。
  4.成绩计算和查询
  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考生总成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发布,面试成绩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各城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城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各城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各城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各城区区委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或各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城区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城区可按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城区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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