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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8-08-28 10:32:5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劳动监察协管员 4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武汉市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敢于担当,愿意在基层从事劳动监察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抗压能力,能承受劳动监察工作压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劳动监察工作经验者、复原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爱岗敬业,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计算机基础,具备一定电子文档、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录用。
  三、薪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625元/月。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下载附件一《个人简历表》,填写好个人资料后,将附件一、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档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79674776@qq.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劳动监察协管员+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五、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七、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办法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余先生027-6552852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点击下载此文件:附件一:个人简历表.doc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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