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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仙桃市范围内招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公告

2018-10-16 16:23:3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仙桃市范围内招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22名)  
乡 镇 计划数(名) 乡  镇 计划数(名)
郑场 1 杨林尾 2
毛嘴 1 张沟 1
剅河 1 郭河 1
三伏潭 1 沔城 1
胡场 1 通海口 1
长埫口 2 陈场 1
西流河 2 干河 1
彭场 2 龙华山 1
沙湖 1 沙嘴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限仙桃市户籍;
  3.具有我市镇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市直延伸派驻到镇办单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除外);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担任过镇办机关中层正职及所属单位或市直延伸派驻到镇办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8周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或其他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过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正在党纪、政务处分的处分期或影响期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各镇办组织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xiantao.gov.cn)下载报名表格,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诚信承诺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镇办报考,必须具有报考所在镇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市直延伸派驻到镇办单位工作经历。
  (4)各镇办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推荐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5)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公告通过仙桃组工网、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728-3491214 0728-3323315
  四、笔试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和考场参加笔试。
  2.为保证考试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形成1:3的竞争比例进行笔试开考。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按竞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考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或取消该岗位。
  六、综合成绩折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公示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九、公示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组工网、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农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取消聘用。
  4.被聘用人员担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期间不得兼职或挂职,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若发现兼职或挂职的,免去农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取消聘用。
  5.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农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仙桃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或正式聘用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不宜聘用情形的,免去农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取消聘用。
  3.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释为准。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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