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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2020-04-03 13:13:16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湖北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森林消防员)30名,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报名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均可报名。
 
  (二)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不能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除外);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详见《2020年度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委托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黄石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
 
  (2)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报名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3)网上缴费:2020年4月1日9:00至4月15日17:00。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一寸电子版登记照及填写的《应聘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至邮箱313244998@qq.com,网上报名即可(邮箱标题名称备注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咨询电话:0714-6286325),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2张到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并填写《应聘登记表》,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统计局院内),咨询电话:0714-6286325),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缴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报名费转至黄石市人才市场支付宝账户:
 
  付款考生缴费时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除应聘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者,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4月17日在黄石人才网(http://www.hsrcsc.com)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所缴费用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账户。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两部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黄石人才网(www.hsrcsc.com)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3(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放宽至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黄石人才网站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原件校验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黄石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新港园区组织部(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黄石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新港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聘用的政府雇员实行绩效薪酬制,中级雇员平均每年8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部分),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714-7891171
 
  中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咨询电话:0714-7893280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714-6286325
 
  附件:2020年度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一览表
 
  应聘登记表
 

  中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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