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湖北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8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表》。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报考成功人员自行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随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22-3228567。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特别说明: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各县市区招聘成绩由各县市区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第九条。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5℃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表》。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xxgkml/tzgg/202006/t20200603_8053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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