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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门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2021-08-02 15:08:41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荆门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沙洋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自主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沙洋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自主公开招聘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沙洋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自主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见附件1)。
 
  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1年8月5日(星期四)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5日上午7:20前准时在沙洋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费用自理)。
 
  2.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考生家长、亲属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并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3.进入体检区域前,请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检期间请佩戴口罩。如体检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近期有出入境及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持一米间距等候,一人一诊室检查。
 
  4.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5.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未经各组领队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8.考生须提前填好《沙洋县教育局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健康声明及安全承诺书》(附件5),体检当天交教育局工作人员。
 
  9.体检结果由县教育局通知考生。
 
  二、考察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沙洋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21年8月12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一)考察主要内容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对考察对象要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对考生的银行征信记录(报告打印地址:https://ipcrs.pbccrc.org.cn/)、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记录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二)考察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察前,考生准备个人自传等资料(附件2、附件3)。考察时先由考生对个人学习、工作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总结;然后依靠考察对象所在村或居委会(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1.个别谈话及座谈。采取个别谈话和座谈(到所在村、社区或学校等)的方式听取意见,通过座谈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主要考察:1、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2、是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是否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等。
 
  2.走访有关部门。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考察对象有无违法问题,请当地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延伸考察。对考生的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4.查阅档案。到考生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 1、是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是否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3、是否为非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5.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被考察人的考察材料,并提出聘用意见,由教育局汇总后报送至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724—8596714

  附件:(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附件:考察名单.xlsx
 
  附件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包含内容.docx
 
  附件3.考生需提供的资料.docx
 
  附件4.考察组需要收集的材料.docx
 
  附件5.体检健康声明及安全承诺书.docx
 
  沙洋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hayang.jingmen.gov.cn/art/2021/8/2/art_5449_805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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