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黄石市大冶市财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冶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理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有法律纠纷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造价师1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年龄在50岁及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6年及以上造价专业相关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广联达、品茗、同望等造价计算软件,能独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2.造价员3名:
(1)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6年及以上造价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广联达、品茗、同望等造价计算软件,能独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9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建设路25号)
3、联系电话:0714-8729796 0714-8723523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一份(原件,报告时间一月以内);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财政局、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造价师岗位不设笔试环节,只采用面试的方式;造价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造价师岗位按100%计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财政局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入围名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聘用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3年。在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离职,如必须离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薪资待遇
(一)薪酬实行年薪制,按结构工资发放,即基础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年薪工资含“五险一金”(其中包含单位在内),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享受工会福利。基本工资薪级调整方案比照事业单位调整频次,年终个人考核合格后,按照一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基本工资调整金额为100元/月、60元/月逐年相应调整并增加到全额工资中。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政府雇员薪资待遇结合市场行情变化,经市政府批示后增加工资总额。
(二)工资按照持证年限及岗位性质实行分级分档管理,具体工资薪酬级别档次如下:
(1)一级注册造价师分为三档次:持证年限1—5年为11万元/年、持证年限6—10年为13万元/年、持证年限11年及以上(或聘用为总工程师)为15万元/年。
(2)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分为三档次:持证年限1—5年为6万元/年、持证年限6—10年为8万元/年、持证年限11年及以上为10万元/年。
(三)试用期工资按照持证年限进行核定,一级注册造价师持证年限1—5年为7000元/月,持证年限6—10年为8000元/月,持证年限11年及以上为9000元/月;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持证年限1—5年为4000元/月,持证年限6—10年为5000元/月,持证年限11年及以上为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含“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新聘用政府雇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按相应持证年限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政府雇员第一年度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基础工资实行月薪制,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后,一次性发放。
大冶市财政局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daye.gov.cn/xwzx/gggs/202109/t20210916_835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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