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荆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告(111人)
2022年湖北荆州市直机关遴选111人公告公布,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复习可参考2022年湖北事业单位课程。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50家市直机关(单位)共111个遴选计划,具体职位和遴选咨询电话详见《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当年招录政策规定。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2017年度“四级联考”招录并在当年报到的公务员可参加本次考试。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6.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参加过2022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各单位具体的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后按要求推荐。
第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于2022年5月9日前将《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人员花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
第四,被推荐人员于2022年5月10日至13日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报送至报考遴选职位的工作邮箱。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2.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根据被推荐人的报名资料,进行远程资格审查,24小时内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并于2022年 5月16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反馈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已经通过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基本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核中被告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各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计划。取消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遴选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以及遴选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确认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计划。
3. 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因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经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与考察同步进行,体检费用由遴选单位承担。
(五)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
(六)公示与审批
各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716-8468193;0716-8108610。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相关工作事项的,将在荆州党建网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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