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州洪湖市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公告
洪湖市卫健系统2023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2023年,洪湖市卫健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聘10名临床医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洪湖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10个临床医生岗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生各5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科技学院等10所高校2021年、2022年、2023年重点学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洪湖市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洪湖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同步发到招聘学校网站。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4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端口:洪湖市2023年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入口(二维码)。
考生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1.报名登记表(附件2);2.第二代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4.医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传)。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上传的PDF文档资料并逐页签名,待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持报名资料参加考试。涉及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洪湖市卫健局人事股(0716—2202927),或加入“洪湖市卫健系统校园招聘群(群号:301459418)”咨询管理员。考生可关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洪湖市人社局对考生在“洪湖市2023年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入口”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洪湖卫健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面试地点:考生所在高校附近(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
参加面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30:1时,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入围面试。当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30:1不便直接组织面试时,组织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入围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设2个考题,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面试答题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并调整至下一轮校园招聘。
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关于面试的各项内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在“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洪湖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签订履约协议。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面试合格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履约协议书》,不得再参与其他应聘。不签订《履约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了《履约协议书》而不履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在三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协议。因考生不签订《履约协议书》、解除协议或不履行协议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差、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条件、不能按期毕业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洪湖卫健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有异议经核查排除异议的,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用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核实报考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招聘机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时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保持信息畅通。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要主动告知洪湖市卫健局人事股,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因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以招聘单位即时公告为准,招聘未尽事宜由洪湖市人社局、洪湖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
文章来源:http://zwgk.honghu.gov.cn/38559/202305/t20230529/3450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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