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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47人公告

2023-07-04 09:22:30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4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湖北事业单位课程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47人公告
 
  为满足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区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扎根东西湖、建设临空港,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计划
 
  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主要包括商务管理、企业战略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工程、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投融资、水产养殖、园林施工、财务会计、综合文员等,招聘计划共47名(其中:社会招聘19名、校园招聘28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成熟人才,校园招聘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职业素养;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或学位)、专业、从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见招聘岗位表(其中:社招岗位表见附件1.校招岗位表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侦查审查的,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5、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
 
  6、有吸毒史的;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官网、网谷智聘微信小程序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420)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填写报名表,上传相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上传岗位所需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3日11:00至7月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如报考人员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于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
 
  4、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社会招聘】:对于社会招聘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低于1:6且达到1:3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达不到1:3的,该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校园招聘】:对于校园招聘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达不到1:3的,该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报考人员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逻辑分析、沟通表达、心理素质等。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面谈(仅社会招聘)
 
  报考社会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面谈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差额确定面谈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谈的,可依次递补。
 
  进入面谈环节,考生综合成绩归零。
 
  面谈采取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谈主要从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职位匹配性等方面,全面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七)体检与考察
 
  【社会招聘】:对于社会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校园招聘】:对于校园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须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学习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和政审。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因考生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可依次递补。其中:社会招聘的岗位,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谈成绩依次递补;校园招聘的岗位,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应按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人员一旦公示,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终止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网谷智聘微信小程序发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招聘咨询电话:027-83263003
 
  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表(社招)
 
  附件2: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表(校招)
 
  文章来源:http://www.dxh.gov.cn/ZWGK/zc_zwgk/ZFWJ/TZGG/202306/t20230630_2224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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