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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9人公告

2023-07-20 09:34:55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黄石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9人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黄石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需引进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根据《大冶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公告。
 
  一、人才引进岗位(9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县(市)级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人才引进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审查
 
  人才引进由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市编办、人社、卫健等部门参与监督。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上报审批后,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6日。
 
  2.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尹家湖东路22号)门诊四楼C417室报名,递交所需的相关资料。
 
  3.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招聘报名表及个人有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1419118903@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
 
  招聘材料需包含本人各阶段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等扫描件、《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未收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主要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面试设定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2.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七)公示及备案: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规培生: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工资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提供住宿。
 
  2.研究生:取得研究生学位,给予安家费3-10万元,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提供住宿。
 
  3.“四证合一”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5万元,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提供住宿。
 
  4.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和高层次人才补贴30-50万元,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提供住宿,特别优秀博士生待遇提交大冶市妇幼保健院一事一议。
 
  5.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待遇提交大冶市妇幼保健院一事一议。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3
 
  1.2023年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岗位表
 
  2.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招聘报名表
 
  3.023年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学历、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2023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daye.gov.cn/xwzx/gggs/202307/t20230719_1033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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