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昌秭归县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30人公告
2023年宜昌秭归县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30人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宜昌秭归县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30人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服务公益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秭归县卫健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4个岗位共招聘30名医务人员。具体岗位、职数详见《2023年秭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护士执业资格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秭归县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在岗在册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8:30至9月13日17:30止。报名地点:秭归县卫健局三楼大厅(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9号)。报名时填好报名表(附件2)、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1张。
2.报名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籍、相关学历、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等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件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3.资格审查及其他。招聘单位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关于开考比例界定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岗位表》规定的1:3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放宽到1:2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笔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对外发布公告。
(3)笔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要求: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缺少以上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妊娠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考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拟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试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对新聘用人员实施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秭归县人民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的人才储备周转池,本次新招聘人员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储备周转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服从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驻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县人民医院非在编医务人员由县卫健局将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若发现在招聘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17-2885275 监督电话:0717-2886085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933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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