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1年从村官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公告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搭建大学生村官成长平台,根据《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硕文开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十组通<2011>42号)文件要求,县委决定从优秀大学生村官硕文开选拔2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对象及条件
根据市委组织部分配计划,从全县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现共计10名),公开选拔2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度考核良好以上等次;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违反考纪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基本程序、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时间从9月中旬开始,10月中旬全面结束。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测评考察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9月19日)。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进行宣传发动。
2、组织报名(9月20日)。由各乡镇通知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参加报考,其本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以及近期3张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数按照不低于分配计划3:1的比例确定,即不得少于6人。报名人数不足6人时,按对应比例削减选拔计划。
3、资格审查(9月20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名单并对外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任用资格。
4、统一笔试(9月21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笔试前一天下午抽调人员集中封闭命题,笔试内容主要为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中规定的内容,重点测试农村政策法规和实践工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5、组织面试(9月21日)。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考察(9月25日以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分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确定的考核对象,由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采取个别座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
7、组织体检(9月30日以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组织拟选任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8、公示和任用(10月10日以前)。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任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出拟录用人选,以正式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用分配意见后,办理任职等事宜。
本次从优秀大学生村官硕文开选拔的乡镇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解除试用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以及近期3张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地点: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3、咨询电话:4225951。联系人:梁晓虎,张捷钦。
4、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选派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
201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