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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4-07-26 11:32:00 字号: | | 【 打印 】
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为做好报考2014年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围人员体检工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ube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4年7月31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到荆门市公安局(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院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报考公安(森林公安)职位人员还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报考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公安(森林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荆门市公安局
  荆门市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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