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党政群机关、省属高等学校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一)省直厅(局)级领导职位10个,具体职位如下:
1、正厅级职位类(1个):
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1名
2、党群部门类(4个):
省委党校副校长1名
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1名(女)
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女)
省作家协会副主席1名
3、政府部门类(5个):
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省属高等学校领导职位(高校类)10个,具体职位如下:
1、面向湖北省内公开选拔职位(4个):
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1名
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1名
长江大学副校长1名
三峡大学副校长1名
2、面向湖北省内公开选拔,同时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公开选拔职位(6个):
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1名
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1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黄石理工学院副院长1名
襄樊学院副院长1名
湖北民族学院副院长1名
二、范围与对象
湖北省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高等学校部分职位同时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考。
三、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其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
报考对象除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七条中关于工龄、身体条件等基本资格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报考正厅(局)级领导职位,应为现任副厅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报考副厅(局)级领导职位,应为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其中:报考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职位可放宽至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任正、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副书记年龄另定)。
3、报考省直厅(局)级领导干部职位,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职位,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学历为大学专科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4、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1、省直厅(局)级领导职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职位,应为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且党龄5年以上;
(2)报考省委党校副校长职位,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2年以上理论教学或党校管理工作经历;
(3)报考省教育厅副厅长职位,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4)报考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报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应为理工或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6)报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应为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药品生产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历;
(7)报考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应为农业技术或经济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农业相关工作经历;
(8)报考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职位,应为女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县级以上团委或高等学校、国有大型企业团委工作经历;
(9)报考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位,应为女干部;
(10)报考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职位,应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其他媒体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文艺理论文章,具有2年以上宣传、文化管理工作经历。
2、部分省属高等学校领导职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
(2)报考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美术、设计专业背景或2年以上美术院系领导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
(3)报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4)报考黄石理工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工科专业背景或2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5)报考襄樊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6)报考湖北民族学院副院长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
以上副厅(局)级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中关于任职(工作)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9月1日。
四、方法与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体上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组织考察、提出初步人选、讨论决定、岗前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要求为:
(一)推荐报名。报名采取组织集中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部门(含中央在鄂单位)、高等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单位,在发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省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并报送有关材料,同时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组织网上报名;省外报考者直接通过荆楚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向湖北省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简称“省公选办”)报名。
报考对象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的性质及个人意愿填报职位。每位考生主报一个职位,同时可以兼报两个与主报职位同类别的其它职位。
荆楚网网址:http://www.cnhubei.com/。
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brsks.gov.cn/。
报名开始时间:2010年9月8日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22日18:00。
(二)资格审查。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公开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再由省公选办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如职位出现经调剂后参加笔试人数仍不足10人的,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它职位。
面试前,省公选办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阶段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发现提供不实资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按职位类别采用不同的试卷,面试分职位进行。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以同一类别职位总数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类职位进入面试的资格线。对资格线上的报考人员,分职位按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职位未满8人,可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时按照先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后仍不足8人或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经省公选办研究同意,可从未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或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40%加权计分。面试评委由11人组成。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得分情况。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考察前加试外语,并作为确定人选的参考依据。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除有法律、章程规定的按法律、章程办理外,其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由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选派干部进行全程监督。聘请干部监督督察员作为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员,加强监督。设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网站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0(24小时开通)
2、为了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这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省公选办各工作组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1)综合组办公地点:湖北省委组织部新办公楼五楼501室。电话:027-87232813、87232805(传真)。
(2)组织考务组办公地点:湖北省委组织部老办公楼一楼124室。电话:027-87234750、87232812(传真)
3、这次公开选拔的笔试初步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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