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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荆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2013-06-25 06:22:51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荆州市200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荆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09年度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信息查询,荆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gov.cn)。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事信息网公告(网址为:www.jzrs.gov.cn)。由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

 

考生登录荆州人事信息网,下载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9月26日至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荆州市人事局一楼大厅。

 

 (3)现场确认方法:

 

考生须持《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和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登录荆州人事信息网,下载填写《“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申请表》,由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可从相近专业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专业技能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以考试。

  3、笔试费用

 

  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

 

  4、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于笔试前3天到市人事局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由市人事局在荆州人事信息网上发布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09年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笔试成绩统一在荆州人事信息网上公告。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用人单位专业测试

 

  参与专业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专业测试可以采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

 

  相对集中安排专业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事局核实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市人事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及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等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716—8278492

 

  举报投诉电话:0716—8278399

 

  附:《2009年度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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