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的要求,现将十堰市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请各位考生注意招录单位的具体复审时间,以免错过资格复审(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市府路9号,考生可乘坐K4、K5路公交车在六堰下车,前行至万豪酒店背后即到)。
三、有关要求
1、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2010、201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省毕办签发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改派证明书》。
3、2012年当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719-81121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8652003
附件:
1、2012政法干警分数说明.doc
2、十堰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