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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3-02-22 12:00:16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由湖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现予以发布:
    一、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省级机关: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2、市、州级机关: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3、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4、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系统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审查;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资格审查公告将在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资格审查公告在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需要调剂的职位将于6月下旬统一在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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