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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司法厅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8 16:15:27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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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湖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监狱人民警察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28日,为期2天。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资格复审地点设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警官俱乐部三楼。(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内。可乘坐529、552、566、581、590、715、7 23、811路公共汽车,在省荣军医院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五、其他


  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只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 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27-67815542


  附: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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