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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3年选调生和公务员录用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9 08:15:43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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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潜江市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潜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告,潜江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行测35分,申论4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5月27日—5月28日,每天复审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潜江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原市人事局院内,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建设街78号,乘2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下车即到)


  四、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和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学历、专业严格按照《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五、复审工作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的复审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服务经历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人员要提供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2013年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遴选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复审。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考生,乡镇两年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三)其它要求。考生若放弃资格复审的,请电话和电子邮件告之报考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也请电话和电子邮件告之报考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规定的复审时间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也不告之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人员。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28-6242320(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郭代娟


  0728-6291011(市公务员局),联系人:李润


  市公务员局电子邮箱:qjgwyj2013@163.com


  附:湖北省潜江市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潜江(分部门复审)。xls


  潜江公安(分职位复审)。xls


  潜江森林(复审)。xls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公务员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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