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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62人 6月3日报名

2013-07-30 16:15:43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将组织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1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对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纪律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15日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rsks.gov.cn/) 和咸安政务网(http://www.xianan.gov.cn/)等网站查询《2013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见《2013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3 日至 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 7日下午6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事局一楼)。


  (2)网上报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咸安政务网站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447265972@qq.com邮箱,或传真相关证件复印件至0715—832822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办理报名手续。


  (2)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考核材料。报名中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 3的比例,未达到1︰3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工程技术类急需紧缺专业的“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岗位,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视报考人数情况确定。


  (5)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提前7天在咸安政务网上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公告。


  准考证发放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事局一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6、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携带本人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并交清报名费。


  7、缴费。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纳50元面试费,现场报名的现场缴费,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缴费。


  若因达不到3:1招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报名费如数退还,其它情况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经咸安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岗位的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技岗位为该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属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咸安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参加面试。如果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对各岗位入围人员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抽签答题方式,由专家命题,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对于考核合格免笔试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人事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区人事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咸安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区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28247;


  报名咨询电话:0715—8322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功能正常,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并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临床医疗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各岗位、专业的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见附件2)。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卫生系统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咸安区卫生系统在编正式职工;


  6、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61个,其中临床医疗26个(含内儿科11个、妇产科4个,外科10个、耳鼻喉科1个)、中医2个、护理15个、口腔3个、医学影像4个(放射2个、B超2个)临床检验3个、西药剂3个、中药剂1个、康复(针推)2个、公共卫生1人、儿童保健1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咸安区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事局一楼)。


  (2)网上报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咸安政务网站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连同相关证件、照片扫描件发送到447265972@qq.com邮箱,或传真至0715—8328225。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第二学历,第二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考核材料。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所设岗位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报名费。按比例减少或取消的岗位经区人事局和卫生局研究,可在笔试前调剂岗位。对报考比例等于1:3的,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及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并交清报名费。


  6、缴费。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纳50元面试费,现场报名的现场缴费,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缴费。


  准考证领取地点: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考试


  考试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护理专业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其他专业只进行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人[2006]16号及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不受年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比例为3︰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须另交纳考试费50元。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法


  护理专业: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


  其它专业:以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个体检名额出现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并列人员学历相同,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优先;再出现并列,以职称高者或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如仍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


  体检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特殊岗位检查项目由聘用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核


  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7个工作日不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具备执业资格而在受聘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人员,3年后不再续聘。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经考试、考核聘用人员不愿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咸安区卫生系统人员招聘报考。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3、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咸安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咸安区卫生局:0715-8334946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局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公开招聘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愿意在农村初小、教学点长期工作的;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7、咸安区2004年聘用且现仍在岗教师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8、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人[2006]16号及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不受年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双溪桥镇:伯敬、高铺、高柒、李容、塘刘初级小学;


  汀泗桥镇:太坪、星星教学点;


  桂花镇:苏家坊、刘祠、坳下、干坑、桃坪教学点;


  大幕乡:桃花尖、章堡、高湾、南山、学堂胡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宁市公共媒体上发布,详细招聘简章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11.179.38.18)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3、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语、数、外等相关基础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美术相关知识(20%)。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商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教师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若报考人数不足,经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可按2︰1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告。


  八、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有音乐、美术或体育特长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人事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


  根据教育局确定的偏远山区教学点、初小岗位类别实行年薪制,一类岗位年薪3.5万元;二类岗位年薪3.2万元;三类岗位年薪3万元,同时随教师增资同等增加待遇。


  十二、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2013年5月15日


  附件: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2013年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3、《2013年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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