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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森林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3-07-31 00:19:55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2年8月20日在孝感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在孝感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前集中,集中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三、有关要求

  1 、体检对象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330.00元)自理。

  2 、体检对象在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参加体检,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 、体检对象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4、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6、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孝感市森林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孝感市公务员局

  孝感市森林公安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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