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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荆州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

2013-08-02 00:15:2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荆州市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报考荆州市各县、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荆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

  三、体检的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在荆州市公安局(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54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一张2寸免冠登记照、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对于视力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报考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咨询电话

  荆州市公务员局:0716—8278481

  荆州市公安局:  0716—8502126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8月20日

  upload/体检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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