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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公务员招考更改职位条件的补充公告

2013-08-09 00:06:37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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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职位条件的补充公告


  1、根据工作需要,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初任检察官)职位(职位代码:2001048012)报考资格条件中“其他条件”栏目更改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其它设置条件不变。请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7-67888639询问。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2、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审判庭书记员1,职位代码2002010001001;审判庭书记员2,职位代码:2002010001002;研究室科员,职位代码:2002010001003)应广大考生要求,为扩大招录范围、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参与竞争,经研究,将以上三个职位学历学位条件全部更改为: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士及以上。其他设置条件不变。


  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职位(初任法官,职位代码:2002003003001)职位描述“从事审批及审批辅助工作”更正为“从事审判及审判辅助工作”。其他不变。


  4、武汉市洪山区招商局职位(主任科员,职位代码:2002001047003,党政紧缺人才职位,招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因面向专业过窄,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较少,面向专业增加服务贸易学、市场营销学、投资学、应用金融学、技术经济及管理5个专业。


  5、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职位(司法警察,职位代码:2002001044008)根据工作需要改为招录初任检察官。“其他条件”栏目改设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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