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公考资讯 > 正文

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引进54名硕博人才 9月30日报名截止

2013-09-09 08:00:18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鄂州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硕士博士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鄂州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范围与对象


  海内外高校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专业与人数


  此次引进硕士博士人才54名(详见《鄂州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人才计划表》附后)。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13年6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引进工作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此次实行网上免费报名。报名人员于2012年8月28日至9月30日,登录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ez12333.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初审与网上打印准考证


  市人社局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名单。资格初审后,引进专业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的可放宽到1:2比例,仍达不到的该引进岗位取消。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半天。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公共事业管理、科技、文教卫生、基本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和市情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放宽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院校研究生(院)处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岗位不足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1:2比例的,该引进岗位取消。


  5、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所引进的岗位要求按专业分类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直至取消该职位。


  6、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原因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在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选,办理相关录用(调动)手续。截至2013年6月底前未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策待遇与管理


  1、此次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到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市财政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3、引进人员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4、此次引进到岗人员由用人单位在三年内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


  5、凡选报国家金刚石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职位的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六、其他


  此次引进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对本《简章》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1-3388946


  此次引进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711-12388


  附件:鄂州市2012引进硕士博士人才计划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