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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招聘2名统计工作人员 7月4日报名截止

2013-09-23 02:57:14 字号: | | 【 打印 】

  襄阳市樊城区统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统计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能吃苦耐劳,能够加班加点,服从分配;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统计、财经、法律、中文专业,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是樊城区统计局或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名额为2名。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樊城区公益岗位人员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补贴,即:月工资合计1200元(若公岗待遇提高还会相应提高),并按公岗标准承担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五、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至7月4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简历一份等相关资料到樊城区统计局(樊城区政府五楼)报名。联系人,郭红星;电话0710—3229657,13797623018。


  (二)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60%。考生按笔试成绩3:1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


  (六)聘用。录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樊城区公益岗位要求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人员聘用后由区统计局负责日常考核和管理。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樊城区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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