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事业单位招聘67名 6月28-29日报名
恩施市2012年度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57号)和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29日。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170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3、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支(资)教、支医、支农服务期满的拟聘人员不得报考。
4、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及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5、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只填报考专业,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再填报具体单位。
6、报考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演员岗位(岗位代码19)的考生必须经过用人单位目测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7、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恩施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笔试成绩增加5分。若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时间最后期限为7月2日)提供加分申请表的,不予以加分。
8、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考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9、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10、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11、报名按每个考生100元收取考试费(每个科目收取50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50%、面试50%(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演员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70%。
2、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见7月13日后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es12333.cn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一律进入面试对象范围。面试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弃权的不再递补人员。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可以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3、面试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单位较小的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依据备案,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人:高 鹏 电话:0718-8417978、8224433
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联系人:龙桂芳
电话:0718-8223003
附件1: 《恩施市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2年恩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2年度恩施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