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和《2014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警官学院将于8月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讲、面试工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ube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应聘“哲学”、“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和“英语(翻译方向)”等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参加试讲和面试。
(二)应聘“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中文”等岗位的全体考生参加面试。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需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的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应聘“哲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和“中文”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生要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
时间:8月25日8:30-11:00、14:30-16:30。
地点: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解放大道86号湖北警官学院南校区行政楼二楼)。
三、面试要求
(一)试讲。
1.时间。8月26日8时开始。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3.内容。考生按分组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范畴,题目自定。考生要使用多媒体课件,试讲时间为20分钟。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二)面试。
1.时间。8月27日8时开始。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内容。考生按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当场阅题、解答。面试题目的内容包括当前社会时事热点问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问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四、成绩计算
(一)应聘“哲学”、“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和“英语(翻译方向)”等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成绩按60%折算,面试成绩按40%折算,两者相加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只有1名考生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二)应聘“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中文”等岗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70%折算,两者相加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四)8月27日公告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要求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要求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如考生政审不合格,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联系方式
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朱慧琛,联系电话027-61630042、13971685912。
本公告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发布。
附件: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
一、参加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
(一)“哲学”岗位:李娟
(二)“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岗位:李康
(三)“治安学”岗位:余璇
(四)“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岗位:贾蓓、刘菲、曾文君、尹梦灵
(五)“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岗位:徐杉、甘士艳、李玉麒、陈玲玲、虞功未、海欢欢、李珊珊、杨淑英、万敏、张双玉、龚铄、刘盛兰、吴艳芳、李红辉、潘茜、张榕芳、杨沙
(六)“英语(翻译方向)”岗位:唐偲、贾佳、王馨莹、何晓莉、谭田田、邹媛、黄心怡、钟亚璇、陈静波、吴珊珊、田润泽、张聪、朱雅菊、苏津
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一)“教育管理”岗位:王小丽、乐文雁、但妮、叶建华、张璇、陈晓菲、罗施、张筱
(二)“信息资源管理”岗位:王莉娜、郑燃、熊杰、毕达宇
(三)“中文”岗位:吴希瑞、毛一鸣、张衡、江鹏、龙飘、夏天、李雯
(四)“辅导员”岗位:杨阳、王加祥、余忠雨、吴迪、陈茜、陈久林
一、面试对象
(一)应聘“哲学”、“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和“英语(翻译方向)”等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参加试讲和面试。
(二)应聘“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中文”等岗位的全体考生参加面试。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需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的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应聘“哲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和“中文”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生要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
时间:8月25日8:30-11:00、14:30-16:30。
地点: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解放大道86号湖北警官学院南校区行政楼二楼)。
三、面试要求
(一)试讲。
1.时间。8月26日8时开始。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3.内容。考生按分组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范畴,题目自定。考生要使用多媒体课件,试讲时间为20分钟。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二)面试。
1.时间。8月27日8时开始。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内容。考生按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当场阅题、解答。面试题目的内容包括当前社会时事热点问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问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四、成绩计算
(一)应聘“哲学”、“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和“英语(翻译方向)”等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成绩按60%折算,面试成绩按40%折算,两者相加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只有1名考生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二)应聘“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中文”等岗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70%折算,两者相加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人选。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四)8月27日公告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要求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要求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如考生政审不合格,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联系方式
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朱慧琛,联系电话027-61630042、13971685912。
本公告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发布。
附件: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
一、参加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
(一)“哲学”岗位:李娟
(二)“痕迹检验或刑事科学技术”岗位:李康
(三)“治安学”岗位:余璇
(四)“公共事务管理或行政法学”岗位:贾蓓、刘菲、曾文君、尹梦灵
(五)“英语(英美文学方向)岗位:徐杉、甘士艳、李玉麒、陈玲玲、虞功未、海欢欢、李珊珊、杨淑英、万敏、张双玉、龚铄、刘盛兰、吴艳芳、李红辉、潘茜、张榕芳、杨沙
(六)“英语(翻译方向)”岗位:唐偲、贾佳、王馨莹、何晓莉、谭田田、邹媛、黄心怡、钟亚璇、陈静波、吴珊珊、田润泽、张聪、朱雅菊、苏津
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一)“教育管理”岗位:王小丽、乐文雁、但妮、叶建华、张璇、陈晓菲、罗施、张筱
(二)“信息资源管理”岗位:王莉娜、郑燃、熊杰、毕达宇
(三)“中文”岗位:吴希瑞、毛一鸣、张衡、江鹏、龙飘、夏天、李雯
(四)“辅导员”岗位:杨阳、王加祥、余忠雨、吴迪、陈茜、陈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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