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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及答案(四)

2013-08-06 16:07:39 字号: | | 【 打印 】

(一)给定资料

 

  1.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就是特定组织或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追究没有履行好份内之事的公共权力使用者,使其承担政治责任、道德责任或法律责任,接受谴责、处罚等消极后果的所有办法、条例等制度的总称。问责制虽然是源于西方党争的舶来品,但在我国出现、建立和发展,却是是民主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是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化举措,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实现都有着重大意义。

 

  2003年非典期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在内的上千名官员被问责,宣告我国正式启动问责制。其后,我国加快了建立问责制的步伐。2004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布,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2004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官员因涉及“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应引咎辞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在2004年3月引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又进一步将行政问责法制化和规范化。2006年初,国务院正式把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再次要求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届中纪委员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2009年3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

 

  问责情形有七种: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问责方式有: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问责对象有: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其他适用人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

 

  问责后果: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2.因处置“6·17”事件不力,湖北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市委常委唐敦武被免职。消息公开后,近日在网上引发热议。对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二人实行问责,不但获得了网民的广泛赞同和支持,而且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出现“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等7种情形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市委常委唐敦武被免职,符合规定7种情形的第5种:“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广大党政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问责课。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意味着从此以后一个地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等,有关官员因决策失误、失职、失察等造成恶劣影响的,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此举无疑一下子绷紧了各级官员的责任神经,把提高责任意识,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摆在了各级官员面前。

 

  3.基层是“新官”们发挥才干、实现理想的最广阔的舞台。当前,部分“新官”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已经率先超越了“家门-校门-衙门”的发展路径,走向基层,走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第一战线。如清华大学研究生魏华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欧阳卉等,都放弃了机关深宅大院的工作机会,选择了河南、江西等地的农村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他们也以自己勤奋而优异的工作表现赢得了村民的尊重与社会公众的瞩目,成为时代“新官”的典型。

 

  不久前,29岁、拥有清华大学硕士文凭的周森锋当选湖北宜城市市长,24岁的海归硕士赵臻出任昆明市委办公厅厅务委员,这两则消息都引起全国媒体的强烈关注。然而他们并非特例,昆明市公开选拔60名副县级干部,当选者有30名属80后,赵臻只是其中之一;湖北省近日也发布公告,公开选拔215名年轻厅级和处级干部。

 

  其实,在周森锋、赵臻之前,已有一批80后干部在各地政坛崭露头角。去年3月,28岁的张辉被任命为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今年初,25岁的孙靓靓被任命为共青团泰州市委副书记。虽然没有确切数字公布,但毫无疑问,在各地党政机关中,为数不少的80后已经走上县处级领导岗位。

 

  “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当前完善干部队伍结构的迫切需要。”昆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康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干部队伍学历偏低、年龄偏老的情况仍然突出,如果不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今后恐怕会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

 

  以昆明市为例,前年和去年县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求新班子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有几个县区竟然一个都选不出来。现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大多数人出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于70年代的只是少数。

 

  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老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今年2月,党中央制定下发《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对新一轮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部署,这是党中央首次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3月30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继续坚持“论德才、讲实绩、重基层、凭公论”的用人导向,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办事档案”。

 

  4.在干部问责上我们有一个惯例,就是眼睛一般都盯在重大事件和重大事故上,重大事件与重大事故直接关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对这一类问题当然要问责,而且应该加大力度。但是,如果把问责仅仅局限于这一类“非常态事件”上就过于片面,也不符合干部问责的客观要求。领导工作表现在方方面面,领导者的领导品质、领导作风、领导能力如何,大量的是通过日常工作反映出来,现在,人民群众对现实存在的一些干部腐败、作风霸道、能力平庸等问题无处诉说,从根本上讲就是在平时缺乏问责途径。实行问责工作常态化,就是打破问责范围只局限于重大事件与重大事故上的误区,把领导者平时各方面的工作表现都纳入问责之中,既追究官员在重大事件、重大事故中的过失责任,也追究他平时工作中各方面的操守表现,特别是领导品质上。所以,如果问责真正达到了常态,一个领导者与工作相联系的所有方面都有被社会询问并进而失去职务的可能,那么,各级干部的为官之弦无疑会绷得更紧,为官之责无疑会记得更牢。这样,也就不会等到一个小芝麻官涉嫌了数千万元金额时,才引起各方面的觉察和重视。

 

  在西部地区某县,县委书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身体账”和“家庭账”,把一时的贪图享乐而违反党纪国法和自己一生的政治前途、经济收入、身体精神状况和家庭幸福进行对比分析,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准备好“三盆水”:第一盆水勤洗头脑,保持头脑清醒和思想的纯洁性,第二盆水勤洗手,保持两袖清风,第三盆水勤洗脚,保证一生走正道。这一要求做得好。做到这一点,就能加大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等违法乱纪行为;就能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就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项目推进监管制度、责任问责制度,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增强制度的执行能力。

 

  有监督检查制度,就必须有对责任者的常态化问责制,这是建立官员责任感的关键。有了常态化问责制,我们就能遏制一些违规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继续进行,就能阻止为了捞取个人好处,无效益投资四处横行,就能防止几百万、几千万乃至数亿元的为捞好处的投资打了水漂,总之,有了常态化问责制,就能有效防止官员犯罪的现象发生。

 

  5.问题官员的复出问题,正在使问责制陷入一种尴尬困境。

 

  一方面,官员的复出,不论多么不事张扬,依然招来公众舆论的强烈反对。其中最扎眼的人物包括瓮安事件中的县委书记、火车出轨事故中的济南铁路局长、派警察进京抓记者的辽宁西丰县县委书记、在全国哀悼日期间组织公款旅游的山东滨州市工商局长,以及阜阳假奶粉案中的一众官员等等。他们虽被问责,陆陆续续地却又另任新职,继续其“领导干部”生涯,令观者大跌眼镜。而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受处分的国家质监局官员,竟然在处分令下达之前先接到升迁令,被认为是一桩“击破底线”的诡异事件。“华南虎事件”中的责任官员,问责过后,仍然有“我自岿然不动”的洋洋得意,更是令人产生心理上的反感。

 

  另外一方面,官员队伍中对于问责举措,也有强烈反弹。最典型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官员公开对林嘉祥表示同情,认为这是网络杀人,林只是个倒霉蛋。如此直言不讳,很可能反映了某种广泛积聚的情绪。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是,2007年,全国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被追究责任的有将近6万人次;2008年,约达8万人次。在这样一个庞大群体中,除掉被法办和被开除公职的之外,会有多少人谋求复出?具体数字无从知晓,但可以相信,绝对不是少数。

6.从今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将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过去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并承诺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破冰”,首先发端于远在西部边陲的阿勒泰,令人颇感意外。但法律专家普遍认为,无论如何,阿勒泰此举意味着我国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对推动我国的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为防止“老子大官儿大款”的腐败现象,阿勒泰“阳光法案”明确,官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必须申报。这意味着,假如某官员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或者其太太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在半年时间内,他必须向纪检部门说明情况并要讲清资金来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提高到十年,是刑法第七次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人们在关注这一修改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将焦点集中在与之密切相关的另一项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提高法定刑的同时,还要加紧出台官员财产申报法,这样才能真正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为贪官的梦魇。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问题,已经争论了十多年,事实上,这项制度也并非完全空白,有一个地方已经悄然试行。颇有意味的是,“破冰”之地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而是远在西部边陲的新疆阿勒泰地区。

  阿勒泰地区纪委书记吴伟平,曾参与多起腐败大案的调查侦破工作。他说:“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是收入申报,而非财产申报。收入只是公务员财产的一部分,而更多隐形收入才是公务员滋生腐败的阴暗角落,才是应该申报、公示的关键。”

  反腐专家也认为,“财产”和“收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古今中外的大量腐败事例表明,滥用权力之腐败通常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至少是泽被一家,腐败收益通常也同官员合法性工资收入是两码事。

  据了解,我国早期的收入申报制度,基本上是注重申报而忽视公开,申报制度本该具有的监督效力因此大打折扣。阿勒泰出台的规定明确,凡是“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有专家指出,此项规定,实现了由“只申报不公开”到“既申报又公开”的跨越。

  7.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中共的各级领导干部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更替为一批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在中国省部级干部中,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人逐渐增多,外界称之为中国政坛的“60后精英”,如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河北省省长胡春华、湖南省省长周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等。

  最早提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上世纪80年代初,当看到“文革”后复出的许多部门领导大多数已经是花甲老人后,他开始大力提倡培养年轻的接班人。他提出,要废止领导任职终身制,把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提拔起来,保证事业后继有人。

  十六大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积极推动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明确提出“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此后,中共在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党性修养、作风养成、选拔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8.关于干部年轻化现象,各位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副会长黄宗良说:“干部年轻化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趋势。”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说,当时有许多人认为邓小平只是拨乱反正,其实正是他这种高瞻远瞩的眼光,规划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未来图景,保障了改革开放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分析人士认为,当那批从战场上走上领导岗位的共产党干部退出后,年轻的继承人需要面对的问题是,有没有资格和能力继续领导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

  在严书翰看来,答案就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写入党章的重要理论,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梳理这几年的脉络,可以看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方式不断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制度化水平也得到不断提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表示。

  在干部队伍年轻化政策为改革开放注入巨大活力的同时,年轻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也出现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

  年轻化在一些地方被演变为“年青化”、“低龄化”,一些年轻干部缺少基层历练,成了家门——校门——机关门的“三门”干部。

  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中,来自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高达44.6%,而具有县、乡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仅占12.5%,“这种情况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增加机关干部脱离实际、官僚化和机关化的可能。”宋世明表示。

  黄宗良说:“‘年轻化’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年轻化’不等于‘低龄化’。用年龄来‘一刀切’最简单,但这不是正向的人才机制,会造成人才损失浪费,破坏事业发展。”

  严书翰认为,要做到干部制度定型,要做到科学合理又和谐自然,就要把选人用人的合法性和代表性有机结合起来,这也符合党内民主进程的要求。

  按照严书翰的看法,合法性就是干部选拔要得到大多数人赞同;代表性是要求干部配备在年龄、专业知识背景、岗位和经历四个方面有合理的结构。

  分析人士说,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上,除了一贯强调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之外,中共对年轻干部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比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信念坚定、思想纯洁、基层实践、注重法治等等。

  国家反复强调,要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结构,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黄宗良说:“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选拔出来的年轻干部,将具有端正的德行、开阔的视野、良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基层经验和得体的形象,将大大增加他们执政的亲和力和创造力。”

  曾有西方的党派学者发出疑问: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历经80多年仍然保持勃勃生机?

  严书翰认为有两条重要原因:一条是中共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条就是干部新老交替的制度化。“解决好干部这个关键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承前启后、兴旺发达,党和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他说。

  9.官为什么越来越难当?单从国内形势来说,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同时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跟上时代潮流,提高素质能力,以更好地履职尽责,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对领导干部的重大考验。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地开阔自己的眼界、思路和胸襟,能够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以宽广的思路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以宽广的胸襟凝聚人心,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才能完成好新的执政任务。

  官越来越难当,因为针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越来越严格规范、透明公开,也越来越要求领导干部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同时,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希望把公共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比如,近年来问责制度的实施以及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对领导干部形成了强大“压力”。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以及公众参与形成的社会压力与合力,能够使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履行职责,努力减少和避免因为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因为失察、失职或渎职而辞职或被免职,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行政问责制度的广泛推行,对于构建权责一致的责任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廉洁行政的高效政府无疑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权力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离结束也就不远了!”领导干部认识到“官越来越难当”、“当太平官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是一件大好事。它意味着领导干部感受到了压力和责任,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掌握新本领,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干事创业、推动发展。

10.我国新一轮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已经启动。3月30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552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6.5%的人认为中央新一轮干部选拔将开辟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对于兢兢业业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年轻干部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未来的年轻干部,70.4%的人表示“有信心”,其中22.1%的人表示“非常有信心”。

  据统计,从1982年到2007年,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了8.4岁、6.8岁、5.7岁。截至2007年底,全国机关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71.5%,其中35岁以下的占30%。

  对于我国目前的年轻干部数量,36.6%的人感觉偏少,42.6%的人认为合适,12.0%的人觉得不好说,8.8%的人认为偏多。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肖鸣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人们多在十五六岁参加工作,通过基层工作历练,按一定年限,从科级、处级、厅局级等逐级向上提拔,不能越级向上。但现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多在22岁左右,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就更大了。如果还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提拔,这一批人的黄金时代会很快过去。因此,一些职位的年龄下限应该逐步变小。

  调查显示,30.8%的人认为年轻干部知识结构新,具有更开阔的国际视野,更有干劲和活力;27.3%的人认为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对国情和民情缺少了解,还需大力培养、慎重选拔;37.7%的人认为,只要是“惟德和才是用”,无论什么年龄都不是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启动新一轮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有利于打破现行公务员晋升中论资排辈现象,让整个干部年龄结构更加平衡。

  11.近日传出值得期待的好消息:将于今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有媒体预言称:反腐败是十七届四中全会亮点之一。(7月27日《瞭望》新闻周刊)十七届四中全会尚未召开,媒体就兴奋起来,“高调”宣传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的喜人消息,令人感慨。为什么十七届四中全会尚未召开,人们为何就激动起来?而且,为何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研究反腐败如此兴奋和激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当前摆在我们最紧迫的有两件事:一是如何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二是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我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历来从严要求干部的作风问题、廉洁问题、能力问题,历来警惕干部队伍出现脱离群众、追求享乐、以权谋私等问题。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叫响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口号,总书记还曾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但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现象,是党与人民群众之间一个最不和谐音,也是有可能动摇党的群众基础的一个最大隐患。基于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实质上也可能是一种深切的希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必然会也应该会对党内腐败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和部署,真正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四中全会将在社会最期待处作出新的制度性安排,比如确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铲除腐败。众所周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机制之一,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方案”。

  其次,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和过程是,中共中央召开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样也会召开全会,总书记将会出席这次全会,并作重要讲话,为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方向,为反腐败斗争吹响号角,给反腐败斗士鼓足干劲,使之继续十六大以来的良好反腐败态势,把潜伏的腐败分子一个个清除掉,健康党的肌体,为建设一个清正廉明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法制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无论是媒体,还是普通人,他们之所以对十七届四中全会表现极大的关注和热情,一是缘于他们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充满期待,二是缘于他们看到和关心我党存在的某些问题,并希望我党能尽快克服和解决,三是缘于他们渴望清除腐败,过上公平正义和幸福美满的和谐社会生活。

  (二)申论要求

  一、被问责官员复出现象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兴趣,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问责官员复出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二、请结合材料就干部的年轻化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条理清楚,不超过400字。

  三、当前,党中央刮起了“问责”风暴,你是如何看待此问题的?假若你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你认为应该如何面对“问责”风暴?

  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楚,措施可行,不超过500字。

  四、干部年轻化大约已经走过了其30年不平凡的历程,请根据材料,简要说明其取得的巨大成就。

  要求:分析准确,语言精炼,200字左右。

  五、请就当前我国问责制的情况,写一份情况报告。

  要求:不考虑行文格式,总结全面,语言精炼, 800字左右。

  六、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即将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一项是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这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请联系给定资料,整理自己的思考,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流畅

  2.视野开阔、见解深刻

  3.1000—1200字

  (三)参考答案和思路点拔

  第一题(290字)

  参考答案:

  复出不透明。一些在重大突发性事件中受问责的官员,在不久之后又以别的身份重返公众视野,使辞职、免职成了“避避风头”、“休息一下”,稍后却另有任用,甚至被提拔。这给公众受骗的感觉,民众易产生心理上的反感。

  缺乏严格的复出制度。对复出的原因、时间限制、程序等都缺乏相关的制度性约束,随意性太强,消耗了民众的信任。

  惩罚力度不够,不到位。有些官员是带薪“惩罚”,有些被问责的官员只是道歉了事,事后仍然盘踞高位。象征性的惩罚多于实质性的惩罚。

  官民对待此问题的“不同心”。一方面民众要求增加问责官员复出的透明性和知情权,另一方面,官员自身对问责比较反感,认为是他们“倒霉”,没有理顺好其中的关系。

  思路点拔:

  本题为概括主要问题题型。

  问责官员复出存在的问题,可以在材料5中发现。归纳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问责官员的“逍遥”,人们不禁要问:问责官员今何在的感慨;二是官民之间对待问责的不同态度。从这个“表象”可以看出来,问题官员的复出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复出机制,随意性、过场性太浓,作秀成分太多。只要能分析到这一步,答案也呼之欲出了。

第二题(358字)

  参考答案:

  干部年轻化是文革之后,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根据党内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而提出的重大命题。干部队伍年轻化政策为改革开放注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出现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如简单的把年轻化等于低龄化,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历练,成了“三门”干部等。

  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当前完善干部队伍结构的迫切需要,干部年轻化已成为我党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趋势,年轻干部的选拔已经进入快车道。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要坚持“论德才、讲实绩、重基层、凭公论”的用人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不能够把年龄作为提拔干部的唯一标准,要综合考虑其德、绩、才、体等因素。

  只有不断的完善官员选拔制度,将具有端正的德行、开阔的视野、良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基层经验和得体形象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够后继有人,蓬勃向上。

  思路点拔:

  本题为分析题型。

  干部年轻化的材料,可以聚焦到材料3、7、8、10。从历史上看,干部年轻化是文革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针对干部“老龄化”提出来的重大课题;从现实看,其意义也十分巨大,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保证,是保持党用不变色的根本保证;从近期来看,干部年轻化已经进入快车道。“年龄是个宝”,但同时,“年轻化”不等于“低龄化”,要防止一些总拿着年龄说事,不综合考虑人才的做法。

  第三题(481字)

  参考答案: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化举措,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实现都有着重大意义。

  但是当前问责制度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问责制度不健全、问责的“异化”,如问责作秀或是“丢卒保车”等现象屡见不鲜。作为基层干部,必须做到:

  首先,正确对待问责制。问责制度有重大意义,问责风暴的推行,可以更好的督促自己做好工作。对问责要心怀“敬畏”之心。此举无疑一下子绷紧了各级官员的责任神经,把提高责任意识,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其次,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身体账”和“家庭账”,把一时的贪图享乐而违反党纪国法和自己一生的政治前途、经济收入、身体精神状况和家庭幸福进行对比分析,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准备好“三盆水”:第一盆水勤洗头脑,保持头脑清醒和思想的纯洁性,第二盆水勤洗手,保持两袖清风,第三盆水勤洗脚,保证一生走正道。

  近年来问责制度的实施已经对我们干部形成了强大“压力”。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以及公众参与形成的社会压力与合力,能够使我们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思路点拔:

  分析题+对策题型。

  材料1、2、4、5、9都涉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其中,有理论性的材料,如材料1,是作答此题的依据性材料和重要的参考材料。材料4和5反映的是其问题,是本题“何种看法”的直接依据性材料。从材料2、4和9中可以找出相应对策。

  第四题(200字)

  参考答案:

  干部年轻化已经经过了30年的不寻常的历程,30年来,我国干部的平均年龄在降低,从1982年到2007年,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了8.4岁、6.8岁、5.7岁。截至2007年底,全国机关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71.5%,其中35岁以下的占30%。

  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知识结构新、有更开阔的国际视野、有干劲和活力、有开拓性的人充当到干部队伍中来,这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培养了储备干部,而且确保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延续和兴旺发达。

  思路点拨:

  成果性分析题。成果就是事情积极意义,事物积极方面的表现。干部年轻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可以归纳为:年龄降低、知识结构优化、更有开拓性,与时俱进地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推进。

  第五题(824字)

  参考答案:

关于当前我国行政问责制现状的情况报告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就是特定组织或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追究没有履行好份内之事的公共权力使用者,使其承担政治责任、道德责任或法律责任,接受谴责、处罚等消极后果的所有办法、条例等制度的总称。此项制度开始于2003年“非典”时期,近期更是燃起问责风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3年非典期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在内的上千名官员被问责,宣告我国正式启动问责制。其后,我国加快了建立问责制的步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陆续出台,为问责制的推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问责制度在我国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波,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问责范围过于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问责仅仅停留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对影响力、破坏力大的所谓“小事”却不问责。二是行政问责仅仅限于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应担负领导过失责任的官员却不问责。三是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四是问责只是针对经济上的过失,而对政治等其他领域的过失却不问责。五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督环节。

  1.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不透明、不公开,缺乏相应的复出机制,有些官员的复出还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三、需要改进的工作

  1.扩大问责范围。问责要推向“小事”,不仅仅要关注对重特大突发事故的关注,而且要引入经常机制,日常的行政工作也要纳入问责范围‘

  2.建立健全的复出机制。对问题官员,要他们充分的记取教训,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加强对问责官员的监督。

  3.要加强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行政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行政问责的程序,实现行政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

  思路点拨:

  公文型写作。情况报告,是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特殊情况、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向上级作出的报告。它不需要答复、主要是让上级了解、掌握情况,以便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指导工作。其写作比较自由。答案从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工作等三个大的方面组织,结构比较严密,内容比较全面。

  第六题(1172字)

  参考答案: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剂猛药

  新疆阿勒泰地区于今年元月初一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过去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近又闻即将在金秋十月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新的制度性安排,以满足广大人民对反对官员腐败的新期待。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机制之一,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方案”。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1988年立法动议至今,虽然民间的呼声日渐高涨,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动与落实。如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议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及其理念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是权力接受社会监督的必然。

  严格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三个重要特点或环节:一是具有公示环节,二是对于申报内容进行审查的环节,三是对于谎报、瞒报行为进行惩治的环节。但是,干部诚实信用失缺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对监督主体认识不清,最主要的监督主体(人民群众)没有参与其中;没有建立全民信用卡制度,由此加大了干部财产转移、瞒报的可能性,并削弱了银行的监控作用。少了内容审查和结果公示这些环节,出现了一个人为设置的盲区,使得干部收入申报这项本该发现问题、预防腐败的制度,成为不透明的和缺失必要环节的暗箱操作制度。

  鉴于目前建立我国制定财产申报法的条件还不具备最基本的条件,在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法出台之前,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增加环节来完善现有的干部收入申报规定。

  具体而言,申报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就国家工作人员来讲,除了对他们进行任职、离任时的审计外,还应要求他们在任职前、任期间、离任时对自己和家庭的财产进行如实申报,其申报范围可依具体申报对象的工作性质及其重要程度作不同的规定,其具体操作除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外,可逐步交由银行执行或监督。

  为此,可以增加三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即审查核对环节,通过检查核实申报内容;二是公示环节,申报结果的公示范围可以视条件的成熟程度而逐步扩大,可以先做到同级公示,即在班子内或同级干部硕文开,由人大产生的干部的收入申报在人大硕文示;这里不应有“秘密申报”部分,也即不应有暗箱操作部分;三是追究环节,根据检查结果,对于不如实申报收入,或瞒报、漏报、谎报者做出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多次谎报者应免去其领导职务;四是信用记录环节,对于是否如实申报的情况应记录在案。建议各单位纪检监部门有必要对现任干部任职以来历次收入申报记录进行一次大检查,使检查结果进入干部信用档案(所以必须先建立干部信用档案),以供组织部门任免干部时参考。

  总之,干部收入申报应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我们期待着在条件成熟之时出台已呼唤了十多年的《反腐败法》,并专设章节对于官员财产申报作出明确而完善的规定。

  思路点拨:

  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广泛的热议。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9月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除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外,最引人注目的是“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瞭望》新闻周刊也撰文指出:“社会也期待,党能够充分运用一切有利于铲除腐败的成果,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有理由相信,四中全会会在社会的最期待处作出新的制度性安排。”

  财产申报制度是个比较专业的话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人民福祉、国家强盛为唯一利益取向的政党,因此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这也是全社会对党的一个共识。当然,社会十分期待党在反腐败上有更有效的办法出台,在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前提下,着力研究让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预防制度体系建设。其中,财产申报制度便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反腐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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