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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2年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汇总

2013-07-18 00:45:59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湖北政法干警面试备考群:190980857

  2012湖北政法干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专科试点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二)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职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于近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留意。

  经初步测算,2012年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没有需要调剂的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将直接组织面试,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2011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专科试点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二)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2010年湖北政法干警考试分数线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专科试点班: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2、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其中,公安机关按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核定;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科不缺考,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职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2009年湖北政法干警考试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 )×50%。

  单科分(行政职业能力),按100分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考生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大于零分; 2、行政职业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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