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报考条件微调 报名平台调整
2015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于3月13日发布,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234名,其中省直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68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4847名、法院系统620名、检察院系统389名、选调生510名,3月20日至3月26日期间报名,并定于4月25日进行笔试。
与去年相比,2015湖南公务员考试政策具有较多变化,主要表现在报考条件的微调、报名平台的调整、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宽等。另外,本次报名更加严格,对于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下面湖南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unan)将为大家一一解读。
一、报考条件:年龄、户籍条件进行微调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5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考生需要参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户籍要求:湖南省公务员招录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职位因工作需要要求湖南省或相关市(州)、县(市、区)户籍。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考生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3月13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与去年相比,户籍要求相对放宽,考生如不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配偶具有同样可以报考。
学历要求:要求考生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对学历的要求考生要参照职位表。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选调生职位要求考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层工作经验:与去年相比,2015湖南公务员考试对基层工作经验进行了调整,“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其他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的情况为: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二、报名环节:报名平台调整为两个
2015湖南公务员考试报名为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与去年相比,2015年对网上报名平台进行了调整,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与其他考生的报名平台不同,需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或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的报名链接登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各位考生要注意自己所报职位对应的报名平台。
报名环节中湖南不设资格初审环节,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均可在报名期间内修改自己的信息和报名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名平台每天发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考生可结合职位的报考人数对自己的报考申请进行修改,注意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和职位竞争人数理性报考。但提醒各位考生尽量不要赶在报名最后阶段进行确认,以防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准备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需提前将书面推荐准备好,以备审核。
三、笔试环节:放宽开考比例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即报名人数需达到招录人数的5倍方能开考。去年规定“公安学类、法医、监狱与戒毒单位医学类职位,以及可放宽学历条件的边远地区法院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下同)、检察院检察业务(含侦查,下同)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今年更加放宽了开考比例,主要表现在:
1、公安机关面向公安学类毕业生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由1:3调整为1∶2。
2、由可放宽学历条件的边远地区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放宽到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
3、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
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会对招录人数进行削减,如最终取消了职位招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成绩计入笔试成绩。(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可放宽学历条件的边远地区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的人员,免考法律专业知识。)报考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还需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不计入笔试成绩,但必须测试成绩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环节不设分数线。
四、递补环节
递补环节在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后进行,情况分别如下:
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因考生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各位考生关注递补公告,及时抓住机会成就自己。
除此以外,面试环节中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01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5年4月25日9:00 -11:00
申论: 2015年4月25日14:00-16:30
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法律专业知识:
2015年4月26日9:00—10:30
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2015年4月26日8:30开始,具体时间、场次和考室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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