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
2015年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71人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报名地点:金洞管理区人事局。笔试内容:所有专业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其内容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人)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现就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共9家,职位24个,计划招聘71人。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技术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4.招聘职位要求是四项目人员的,必须为在我区(含在外地服务的金洞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限以201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4年以来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
2.报名地点:金洞管理区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考生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入考核时须提交毕业证书)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报名费每人100元,数码照相制证等费每人20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会同区人事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照片交招聘单位存查。
5.准考证由区人事局统一制发,考生于笔试前3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区人事局领取。
(二)考试
1.笔试:各职位笔试均实行百分制。
(1)开考比例: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空缺。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2)笔试内容:所有专业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办考试培训班。
(3)笔试时间与地点:各科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与地点(金洞林场中学)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本职位的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
①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8月下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与方式:
报考教师职位的,从本专业课文中随机抽题,采取讲课的形式测评,其中美术专业增加技能测评;报考医卫类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报考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③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不予聘用。
3.成绩综合: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
(三)资格复核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对拟面试对象逐个审查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相关职位资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某职位因此而导致招聘名额有空缺的,限递补1人次。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入围人员名单,接受考生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考核、公示合格,区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复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市主管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入门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待定。
五、招聘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其工资、福利与社保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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