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湖南娄底市永州市公务员招考170人 11月29日笔试
2015下半年湖南娄底市永州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共计划招考170名,其中娄底市公安局及所属县级局150名,永州市公安局20名。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2: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前可结合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时间为11月29日。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0月26日至1997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为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0月26日至1997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娄底市公安局及所属县级局招考职位允许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16年7月前取得);永州市公安局招考职位均要求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前已取得学历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规定按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2013年10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务员(含现已离职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录用后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及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招录的公务员和试点班学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除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外,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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