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泸溪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35人方案
2016年湖南省泸溪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35人方案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520办公室)。详情如下:
泸溪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方案
因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16年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5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6日至1998年5月16 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六)引进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4月 29 日前为准;
(七)教育人才引进的职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乙及以上,语文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
(八)学历层次要求为一本、二本的,以录取时的学历层次为准。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泸溪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520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4263875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不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成绩查询证明、成绩单)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提供职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或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教育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面试工作分别组织实施。
1.教育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面试: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比例为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由考生现场对相关医学知识题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比例为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卫计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引进人员必须安心到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人社局、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0743-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
0743-4260304(泸溪县卫计局)
泸溪县人社局 泸溪县教体局 泸溪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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