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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郴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66名公告

2016-06-28 12:22:3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湖南郴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66名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6月28日上午8:00至7月4日下午17:00。详情如下:
  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及教研员66名
  日前,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郴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拟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及教研员66名,其中招聘教师 49名,选聘教师16名,选聘教研员1名。选聘岗位仅面向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6月28日上午8:00至7月4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rsks.czs.gov.cn )。
  3、公开招聘(选聘)计划数与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4、各岗位笔试科目以《岗位信息表》上公布的各招聘(选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或《写作》)占笔试总成绩80%,《教育基础知识》(或《特殊教育学》)占笔试总成绩2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5、按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各专业考生面试形式以《岗位信息表》上公布的各招聘(选聘)岗位面试形式为准。
  6、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7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或五项基本功)成绩×30%。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的理论教研员岗位以结构化面谈成绩为面试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8、按照招聘(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9、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招聘(选聘)单位实施。
  10、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选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郴州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1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选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12、面试之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13、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诚信库。
  14、招聘(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诚信库,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15、招聘(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郴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2850383;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375。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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