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双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
2016年永州市双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笔试包含《公共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永州市双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公布如下。
2016年永州市双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23个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20人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阳明山管理局10人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他37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交费—打印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见:《双牌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和《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对照表》、《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对照表》、《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
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才符合招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双牌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及有关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考务费200元/人,数码摄像费20元/人。
2、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由考生填报手机号码收发的短信内容视同考生本人真实意愿及送达回执。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招考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单位复核审定后方可报名。
(五)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确因职位需要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比例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若研究取消开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备案,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后方能开考。
因调整了开考比例的考生,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一个职位招考多人的,若达不到开考比例,以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准,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考办电话或文字通知为准)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笔试
(一)卫生类: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护理三基(护理职位);临床三基(临床医学职位、中医职位、影像职位、检验职位、药学职位、检验师职位、医师职位),实行百分制。
(二)阳明山类:阳明山管理局所设职位(党政秘书职位除外)考自编《生态旅游管理》。报名时由阳明山管理局现场提供。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含阳明山管理局党政秘书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公共知识》为120分钟,其他为90分钟。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八、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即为资格复核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面试形式,卫生类为卫生专业技能测试,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单列实际操作面试,此外其它事业单位统一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未达到1:2比例,经同意许可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有可比成绩,即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面试组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成绩
面试设评委小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十一、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双牌县政府网、新闻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三、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编委领导审批后,编制部门开出进入通知单,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除非特殊说明,本批次考试录聘人员最低服务期均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否则按辞退除名处理。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双牌县人事考试院:0746—7723662;
2、监督电话,双牌县人事考试纪检组:0746—7729816。
双牌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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