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潭韶山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17年湖南湘潭韶山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6日17时止。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湖南湘潭韶山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湖南湘潭韶山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毛泽东主席生平事迹、思想和人格风范的宣传教育、文物旧址的保护管理、来韶重宾的接待、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景区环境的美化绿化等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省韶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韶山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韶山管理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以学历证登记专业为依据,报名者学历证登记专业须与申报岗位专业一致。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天下韶山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6日17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7日—6日9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冲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办公楼102办公室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或天下韶山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电子图片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sgljrsc@163.com。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到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冲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办公楼102办公室。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在天下韶山网公示,并以信息或电话方式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请保持通信畅通。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闭卷的方式。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天下韶山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天下韶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凭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55685144(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689399(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
0731-55680030(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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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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